故事打造工作坊
2024-09-21 08:00
至
2024-11-02 18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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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故事打造工作坊」開課啦!
壹、工作坊簡介
- 為了臺灣現階段內容產業的需要:不限小說、影視,或非虛構文類領域,有計畫地培養說故事人才。
- 為了講出更精彩的故事:培養能夠說出動人故事的人才,幫助創作者從社會、心理、文化洞察,挖掘故事的高概念。
- 為了支持好故事成功開發:打破創作者單打獨鬥的方式,給予方法、田調,後續出版或製作上的幫助。
- 朝向國際市場而努力:給予創作者支持,從故事概念、情感共鳴上努力,盡力打造有跨文化共鳴潛力的作品。
本次課程中,學員將強化說故事的四大能力:
- 設計力:有意識地思考故事概念、故事設定及設計,打開整個故事的世界觀。
- 角色力:人物是好故事的靈魂,將強化深描角色的能力。
- 敘事力:強化寫作的敘事結構,確保核心概念貫穿始終,並透過角色、情節和衝突的層層推進,最終形成一個完整而有深度的故事。
- 田調力:好故事一直都在生活周遭,如何從社會觀察、文化田野中取材,轉化為創作題材,將是說故事最重要的關鍵。
貳、工作坊日期
2024年9月21日~11月2日,週六或日
參、工作坊內容
一、講師陣容及課程時間表
講師陣容:
- 董成瑜|鏡⽂學總經理兼總編輯
- 張惠菁|鏡⽂學⽂學開發部執⾏總編輯
- 李宗榮|中央研究院社會所研究員
- 紀⾦慶|臺灣師範⼤學兼任助理教授
- 薛聖棻|《想⾒你》等知名戲劇製作⼈
- 劉若昕|鏡⽂學業務總監
- 唐福睿|《八尺⾨的辯護⼈》原著、編劇、導演
- 嘉世強|影評⼈、時報出版第四編輯部總編輯
- 李志德|資深記者、⼩說《叛國者》作者
- 簡⽵書|鏡週刊⼈物組副主任
- 李桐豪|作家、鏡週刊⼈物組主任
- 盧郁佳|作家、書評與影評⼈
- 鄭秉泓|影評⼈、⾼雄電影節節⽬總監
- ⾺欣 |作家、影評⼈
- 蘇致亨|《毋⽢願的電影史》作者
- 蘇碩斌|國⽴臺灣⼤學臺灣⽂學研究所教授
- ⿈裕元|國⽴臺灣歷史博物館副研究員
- 胡長松|⼩說家
- 陳昱俐|鏡⽂學內容籌製總監
課程架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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詳細課程表,請見報名表單。
二、作業繳交及點評
- 將報名時繳交的故事構想,繼續發展成:
3000字故事大綱
主要人物小傳 - 課程期間學員可預約導師時間,進行一對一寫作指導。
- 學員繳交作業:10月23日。
- 期末座談將進行作品點評與討論。
- 每位學員將得到專屬的書面回覆。
三、結業、後續輔導
- 學員將獲得結業證書乙張,並有機會參與結業式及成果發表會。
- 導師制度將建立起一對一的溝通,對於其中的潛力作者與作品,鏡文學將持續輔導。
- 有潛力的故事將獲得繼續開發的輔助。
肆、招收對象及名額
招收對象:
- 曾經說過好故事,想開拓新視野的編劇與創作者
- 剛踏上劇本與小說創作之路的新手
- 無經驗,但對寫劇本與小說有興趣者
- 年滿18歲本國人士與非本國人士皆可報名。(以中文講課、交作業與討論)
* 本工作坊將優先遴選對創作有企圖心、已有故事構想的創作者。
招生名額:80名
伍、報名期限及方式
報名期限:即日起至9/11(三)18:00
報名方式:
- 步驟一:請填寫線上報名表單:https://forms.gle/DUzPfyEBoMeANGdw5。
- 步驟二:上傳簡歷、1000字自傳、2000字故事初步構想與大綱。
- 步驟三:確認後送出,主辦單位將於9/16(一)17:00前以email寄送「成功錄取通知」,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。
- 步驟四:收到錄取信後請於指定時間內匯款繳納保證金,逾期繳納者將由候補學員遞補。
我們將根據學員報名時提交的故事初步構想,指定適合的導師負責。
導師將在課程期間全程與學員聯繫,提供一對一的諮詢指導,包括收到報名時故事構想的初步反饋,以及在完成作業期間的輔助。
導師群由鏡文學編輯群組成,除在課程期間輔導學員外,亦將在課程後幫助潛力作者/作品繼續發展完成,以及與產業對接等等。
陸、費用
免費,錄取者需於指定時間內繳納保證金新台幣2,500元;學員完成課程並於期限內繳交作業,工作坊結束後將以匯款方式退還保證金。缺課未請假、中途放棄或未繳作業者,保證金將不退還。
柒、上課地點
南港老爺行旅、臺北文創大樓、PLAYground 南村劇場
捌、聯絡方式
[email protected]
玖、注意事項
- 主辦單位將全程拍攝、編輯、使用、展示課程內容,並享有完整著作權,報名學員需同意接受上述條件。
- 課程全程禁止學員錄影、錄音及拍照。某些講師將提供課程補充講義。
- 學員所提交之故事大綱及課程期末作業,請確保為學員獨立創作,無侵害第三人權利之虞。若經相關權利人檢舉,鏡文學有權取消學員資格。故事大綱及課程期末作業內容之智慧財產權,屬學員所有。然於課程結束後,學員同意,如經鏡文學評估課程期末作業有衍生發展之可能性,鏡文學應享有優先簽約之權利,如經鏡文學評估簽約,則依鏡文學合約條件規範之。其他未盡事宜,將另行約定之。
- 主辦單位保留此活動辦法之解釋、修改、變更之權利,各項變更公告於活動網站。
拾、辦理單位
指導單位: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
主辦單位:文化內容策進院
承辦單位:鏡文學「說故事學院」